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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滇中药业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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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冒灵颗粒10克×9袋

浏览次数()   更新时间:2016-06-20 14:50:39

品牌名称:

型号规格:
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53020819

产品标签:

产品卖点:

销售渠道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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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信息
执行标准
产品类别 中药产品
产品规格
卫生许可证
成份
性状
不良反应
注意事项
禁忌
贮藏
保质期
备注

产品介绍:

【成 份】 三叉苦、金盏银盘、野菊花、岗梅、咖啡因、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薄荷油。 辅料为蔗糖。

【性 状】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;味甜、微苦。

【功能主治】解热镇痛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。

【规 格】每袋(块)重10克(含对乙酰氨基酚0.2克)

【用法用量】开水冲服,一次10克,一日3次。

【不良反应】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
【禁 忌】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
【注意事项】

1、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

2、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

3、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咖啡因。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 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 梗阻、 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

4、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

5、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6、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

7、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 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

8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

9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

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11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

12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

1、 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,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

2、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
【贮 藏】密封。

【包 装】药用铝塑袋装,10克/袋×9袋/盒。

【有 效 期】24个月

【执行标准】 部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八册WS3-B-1660-93
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53020819
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

【生产企业】

企业名称:云南滇中药业有限公司

生产地址:云南省玉溪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抚仙路